民國109年 第1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48題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益」, 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題目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益」, 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 (1) 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
- (2) 免除債務
- (3) 開工 邀請公務員觀禮
- (4) 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官方答案
(3) 開工 邀請公務員觀禮
解析
賄賂指金錢、物品等有形利益;不正利益指賄賂以外足以滿足慾望的無形利益,如招待高檔餐飲、免除債務、贈送大額禮券,均具對價交換性質。開工典禮邀請觀禮屬公開儀式與正當公務禮儀,未提供實質利益,亦不具對價關係,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