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23題

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並規定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投標廠商不須於投標文件內 敘明同等品之

題目

招標文件允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並規定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投標廠商不須於投標文件內 敘明同等品之

  1. (1) 出產地
  2. (2) 價格
  3. (3) 功能
  4. (4) 廠牌

官方答案

(1) 出產地

解析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5條,機關允許以同等品替代時,得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於投標時預先提出;廠商提出同等品時,應敘明其廠牌、價格、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資料,供機關審查是否確實與招標文件所定者相當。出產地不在上述應敘明事項之內,因此投標廠商不須敘明出產地;價格、功能、廠牌都屬於應敘明的項目。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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