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7題

依建築物磚構造設計及施工規範,用於紅磚牆體與砂灰磚牆體之水泥砂漿,水泥、石灰、砂漿其設 計抗壓強度不得低於

題目

依建築物磚構造設計及施工規範,用於紅磚牆體與砂灰磚牆體之水泥砂漿,水泥、石灰、砂漿其設 計抗壓強度不得低於

  1. (1) 70
  2. (2) 100
  3. (3) 120
  4. (4) 150 kgf/cm 2

官方答案

(2) 100

解析

依《建築物磚構造設計及施工規範》,用於紅磚牆體與砂灰磚牆體之水泥砂漿(水泥、石灰、砂組成),其設計抗壓強度不得低於100 kgf/cm²,以確保砌體強度與耐久性。若強度不足,牆體易受載重與環境作用產生裂損。選項1之70、3之120、4之150均非規範規定之最低值;其中70低於規範要求,120與150雖高於要求但非最低門檻。施工時應依設計配合比製作試體送驗,確認抗壓強度達100 kgf/cm²以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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