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1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19題

因故意或過失而不法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該損害賠償之請求權,自請求權 人知有行為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幾年間不行使就會消滅?

題目

因故意或過失而不法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該損害賠償之請求權,自請求權 人知有行為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幾年間不行使就會消滅?

  1. (1) 7 年
  2. (2) 2 年
  3. (3) 10 年
  4. (4) 5 年

官方答案

(2) 2 年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損害賠償之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行為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屬除斥期間性質之短期時效,非一般民法債權10年或5年請求權時效,亦非7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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