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45題

承攬人完成之工作,應無瑕疵,除合約另有規定,應準用民法買賣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買賣 之瑕疵擔保情形?

題目

承攬人完成之工作,應無瑕疵,除合約另有規定,應準用民法買賣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買賣 之瑕疵擔保情形?

  1. (1) 美觀
  2. (2) 效用
  3. (3) 品質
  4. (4) 價值

官方答案

(1) 美觀

解析

民法第354條規定,出賣人應擔保物交付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也無滅失或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亦即價值、效用、品質三者為法定瑕疵擔保的內涵。美觀屬個人主觀感受,非法律明定擔保項目,故不屬於買賣瑕疵擔保情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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