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42題
緊急照明設備所用的蓄電池應有
題目
緊急照明設備所用的蓄電池應有
- (1) 30
- (2) 10
- (3) 15
- (4) 20 分鐘持續動作容量
官方答案
(1) 30
解析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緊急照明設備之蓄電池須能在停電後使燈具持續動作至少30分鐘,以支撐避難逃生及初期滅火所需照明。10分鐘、15分鐘與20分鐘均短於法定期間,無法確保避難完成,因此應選30分鐘。設置後並應定期測試蓄電池容量與充放電功能,確保停電時能正常點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