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1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6題
建築法規定起造人因故不能於開工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但展期不得超過
題目
建築法規定起造人因故不能於開工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但展期不得超過
- (1) 1
- (2) 2
- (3) 3
- (4) 6 個月,逾期執照作廢
官方答案
(3) 3
解析
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起造人應於領得建造執照後6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於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展期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且以一次為限。逾期未開工者,建造執照作廢。因此展期上限為3個月,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