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20題
營造業何者應負責辦理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 政事務?
題目
營造業何者應負責辦理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 政事務?
- (1) 專任工程人員
- (2) 技術士
- (3) 負責人
- (4) 工地主任
官方答案
(4) 工地主任
解析
依營造業法規定,工地主任應負責依施工計畫書按圖施工、按日填報施工日誌、管理工地人員機具材料、督導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維護公共環境與安全,並處理其他工地行政事務及緊急異常通報。專任工程人員負責施工技術督導與簽證;技術士是現場施作的技術人員;負責人是公司代表人。三者均不擔負工地日常行政與安全衛生督導的統籌責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