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23題

營造業何者應負責辦理工地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政 事務?

題目

營造業何者應負責辦理工地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政 事務?

  1. (1) 技術士
  2. (2) 負責人
  3. (3) 工地主任
  4. (4) 專任工程人員

官方答案

(3) 工地主任

解析

依《營造業法》規定,工地主任負責工地施工管理,並督導安全衛生事項、維護公共環境與安全,以及處理其他工地行政事務,是工地現場的專責管理者。負責人綜理營造業整體業務;專任工程人員負責技術與施工計畫督導;技術士屬技術操作人員,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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