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7題

依營造業法營繕工程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中有那一項不包括在內?

題目

依營造業法營繕工程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中有那一項不包括在內?

  1. (1) 違約之損害賠償
  2. (2) 契約變更之處理
  3. (3) 工程名稱、地點及內容
  4. (4) 工程材料之性質

官方答案

(4) 工程材料之性質

解析

營造業法第27條規定,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及內容、契約變更之處理、違約之損害賠償等。工程材料之性質屬設計圖說與施工規範所規範的內容,並非承攬契約法定應記載事項,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