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28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詐欺罪
- (2) 未違反法令
- (3) 侵占罪
-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官方答案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務機關首長利用職權要求人事單位進用其弟擔任工友,屬公職人員運用職務影響力使親屬獲取任用利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選項4),該法規範公職人員不得藉職務上權力使本人或關係人取得利益。此情形尚不構成詐欺罪(選項1,無施用詐術取財)或侵占罪(選項3,無持有他人物而據為己有),亦非未違反法令(選項2)。故答案為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