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47題
工地遇緊急異常之通報應由誰負責
題目
工地遇緊急異常之通報應由誰負責
- (1) 工程師
- (2) 工地主任
- (3) 建築師
- (4) 專任工程人員
官方答案
(2) 工地主任
解析
依營造業法第33條規定,工地主任之職責包括:施工中發現顯有立即危險之虞或遇緊急異常狀況時,應即令工人停止作業並退避至安全處所,同時負責通報與報告。工程師、建築師、專任工程人員各有其職掌,但現場緊急異常之第一線通報責任歸屬工地主任,故由工地主任負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