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47題

工地遇緊急異常之通報應由誰負責

題目

工地遇緊急異常之通報應由誰負責

  1. (1) 工程師
  2. (2) 工地主任
  3. (3) 建築師
  4. (4) 專任工程人員

官方答案

(2) 工地主任

解析

依營造業法第33條規定,工地主任之職責包括:施工中發現顯有立即危險之虞或遇緊急異常狀況時,應即令工人停止作業並退避至安全處所,同時負責通報與報告。工程師、建築師、專任工程人員各有其職掌,但現場緊急異常之第一線通報責任歸屬工地主任,故由工地主任負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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