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11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 (2)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 (3)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 (4)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官方答案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非營利機構(如學校)在特定目的範圍外利用個人資料,或將資料提供第三人(如補習班)進行行銷招生,均屬違法。選項2屬契約履行必要範圍;選項3屬人事管理特定目的;選項4屬法定職權執行,均符合法定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