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乙級 學科

第42題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 處理?

題目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 處理?

  1. (1) 可作為建築土方
  2. (2) 可作為農業肥料
  3. (3)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4. (4) 得交由清潔隊處理

官方答案

(3)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解析

依《污水下水道法》第 35 條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置管理辦法》,污水處理產生之污泥屬事業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委託合法清除機構妥善處理,不得任意堆置、棄置或作為回填土、肥料使用(選項 1、2、4 均違法)。選項 3 正確描述法規核心要求:妥善處理、禁止隨意放置或棄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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