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銑床-CNC銑床乙級 學科
第38題
受雇人於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下列針對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之敘 述,何者正確?
題目
受雇人於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下列針對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之敘 述,何者正確?
- (1) 因非與職務相關,因此雇用人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得實施其發明、新型 或設計
- (2) 若其發明、新型或設計係利用雇用人資源或經驗者,則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皆歸屬雇用人
- (3) 如果雙方事前訂定契約,由受雇人表示願意放棄享受其發明、新型或設計之權益,則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歸雇用人所有
- (4) 皆歸屬受雇人所有
官方答案
(4) 皆歸屬受雇人所有
解析
依《專利法》非職務發明之規定,受雇人於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原則上歸屬於受雇人。若利用了雇用人的資源或經驗,雇用人僅得於支付合理報酬後,在該事業實施,並非取得專利權;事前使受雇人放棄權益之約定,亦屬無效。因此本題應選 4,權利皆歸受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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