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銑床-CNC銑床乙級 學科
第17題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 護。但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題目
依環境基本法第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 護。但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 (1) 社會
- (2) 環境
- (3) 科技
- (4) 經濟
官方答案
(2) 環境
解析
依《環境基本法》第3條揭示的環境優先原則,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環境保護優先。因此當開發行為與環境保護衝突且情節嚴重時,環境保護的位階高於經濟、科技與社會發展,本題應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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