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銑床-CNC銑床乙級 學科
第22題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題目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 (1) 當地主管機關
- (2) 勞動部
- (3) 法院公證處
- (4) 勞動檢查機構
官方答案
(1) 當地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如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等),勞雇雙方可就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另行約定,但應以書面為之,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始生效力。因此核備機關是事業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不是勞動部。法院公證處只辦公證,不處理勞動條件核備;勞動檢查機構負責檢查與裁罰,亦非核備機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