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銑床-CNC銑床乙級 學科
第13題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題目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 (1) 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 (2) 免除債務
- (3) 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
- (4)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官方答案
(4)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解析
賄賂指金錢、禮券、有價物品等具體財物;不正利益則指財物以外足以滿足慾望的一切有形無形利益,例如免除債務、招待高檔餐飲、提供旅遊或住宿等。百貨公司大額禮券屬財物,免除債務屬財產上利益,米其林等級大餐屬招待性質的不正利益,三者均可能構成對價關係。開工典禮邀請公務員觀禮,屬公開的正常公務與社交活動,並未給予其個人特殊財產或利益,與職務行使之間欠缺對價關係,故不屬賄賂或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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