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模具-沖壓模具項乙級 學科
第59題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 (2) 原事業單位交付承攬,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 (3)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 (4)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官方答案
(4)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5條規定,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本法所定雇主責任;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故承攬商勞工墜落致死,原事業單位不能以已交付承攬為由免責,須與承攬廠商連帶補償。選項2主張不必負連帶責任、選項3主張承攬商自負全責,均與連帶補償規定不符;投保單位亦不等同賠償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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