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模具-沖壓模具項乙級 學科
第31題
在不妨害水體正常用途情況下,水體所能涵容污染物之量稱為
題目
在不妨害水體正常用途情況下,水體所能涵容污染物之量稱為
- (1) 消化能力
- (2) 運轉能力
- (3) 涵容能力
- (4) 放流能力
官方答案
(3) 涵容能力
解析
水體本身具有稀釋、擴散、沉澱、生物分解等自淨作用,在不影響水體正常用途(如飲用、灌溉、養殖、遊憩)的前提下,水體所能承受污染物的最大量,稱為涵容能力,是訂定放流水標準與總量管制的重要依據。消化能力、運轉能力並非水污染防治的專有名詞;放流能力指放流設施的排放能力,與水體可容納污染物的能力不同,故選涵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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