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機械加工乙級 學科

第50題

暫時全失能損失日數之計算,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暫時全失能損失日數之計算,下列何者正確?

  1. (1) 1800 天
  2. (2) 6000 天
  3. (3) 按受傷所經過之總損失日數計,但不包括受傷當日及恢復工作當日
  4. (4) 依損失之機能百分率計

官方答案

(3) 按受傷所經過之總損失日數計,但不包括受傷當日及恢復工作當日

解析

暫時全失能係指受傷後暫時不能工作、經治療可恢復者,其損失日數按實際不能工作期間累計,並排除受傷當日及恢復工作當日,故選項3正確。死亡或永久全失能才採固定折算日數計算;永久部分失能則依失能程度百分率折算。暫時全失能不是以固定日數一體適用,而是按實際損失天數逐日計算。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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