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4題
下列何者行為,不違反著作權法?
題目
下列何者行為,不違反著作權法?
- (1) 咖啡廳、服飾店播放音樂,雖未經授權,但仍屬合理使用
- (2) 因工作需要,錄影重製M L B 世界大賽現場直播,回家再看
- (3) 將整本書籍分多次影印成冊
- (4) 利用自己的新點子、新概念設計文宣
官方答案
(4) 利用自己的新點子、新概念設計文宣
解析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現形式」而非「思想、概念、點子」。選項4利用自己的新點子、新概念設計文宣,屬於獨立創作之表現,不侵害他人著作權。選項1營業場所公開播放音樂需授權,非合理使用範圍(合理使用須符合第65條四因素,商業播放通常不符)。選項2錄影重製MLB直播屬重製權侵害,非供個人非營利使用之合理使用(且涉及繞過技術保護措施)。選項3整本書籍分次影印成冊,超過合理使用限度(第46條),侵害重製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