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7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非連續曠工但一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 (2)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3) 經常遲到早退者
-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官方答案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款規定,勞工對雇主、其家屬或代理人實施暴力或脅迫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選項4「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符合此要件。選項1曠工3日以上屬同法第12條第3款,但須連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累計達6日,題目「非連續曠工累計3日」不符。選項2判刑6月以下緩刑1年以上非法定事由。選項3經常遲到早退屬懲戒範疇,非不預告終止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