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31題

下列何者不會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責?

題目

下列何者不會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責?

  1. (1) 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
  2. (2) 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
  3. (3) 專案管理廠商洩漏關於採購應秘密之資訊
  4. (4) 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

官方答案

(1) 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

解析

政府採購法有關刑責規定(如第 87 條至第 92 條)多以「意圖」或故意為成立要件。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第 87 條第 4 項)、專案管理廠商洩漏採購應秘密資訊(第 89 條)、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第 87 條第 5 項)均屬故意不法行為,構成刑責。反之,「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因行為人並無不法意圖,不符刑責所需之主觀犯意要件,故不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事責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