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40題

甲公司將其新開發受營業秘密法保護之技術,授權乙公司使用,下列何者不得為之?

題目

甲公司將其新開發受營業秘密法保護之技術,授權乙公司使用,下列何者不得為之?

  1. (1) 要求被授權人乙公司在一定期間負有保密義務
  2. (2) 乙公司已獲授權,所以可以未經甲公司同意,再授權丙公司使用
  3. (3) 約定授權使用限於特定之內容、一定之使用方法
  4. (4) 約定授權使用限於一定之地域、時間

官方答案

(2) 乙公司已獲授權,所以可以未經甲公司同意,再授權丙公司使用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授權(license)係由所有人同意他人使用其營業秘密,被授權人僅取得約定範圍內之使用權,非經授權人(甲公司)同意,不得再將該技術授權第三人(丙公司)使用,此即再授權(sub-license)限制。選項2聲稱乙公司可未經同意再授權,已超出授權範圍,違反授權契約與營業秘密法精神,故「不得為之」。選項1、3、4均屬合法之授權限制約定(保密義務、內容與方法、地域與時間),為法所允許。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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