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44題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不是適當的處理原則?
題目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不是適當的處理原則?
- (1)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 (2) 向急救中心聯絡
- (3) 速請醫師
- (4) 不輕易移動傷患
官方答案
(1)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解析
脊柱或頸部受傷時,最擔心搬動造成脊髓二次傷害,正確原則是「不輕易移動傷患」,先固定頭頸、保持呼吸道通暢,同時向急救中心聯絡並速請醫師。若現場確無合適器材且非搬運不可,應由三至四人以上同步以整體平抬、維持頭頸軀幹成一直線的方式移動,絕不可由兩人徒手拉抬四肢或讓傷患坐起,否則骨折處易移位壓迫脊髓。因此「需2人作徒手搬運」並非適當原則,其餘三項皆為正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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