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36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2) 環境講習
- (3) 衛生講習
- (4) 消防講習
官方答案
(2) 環境講習
解析
依據《環境教育法》及相關環境保護法規,事業或個人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主管機關處以停工、停業處分或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此為促使行為人認識環保義務之行政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適用交通違規、衛生講習與消防講習各有其適用對象,均非本情形。故違反環保法規經處分者應接受環境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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