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機械加工丙級 學科

第29題

下列對於噪音管制法之規定何者敘述錯誤?

題目

下列對於噪音管制法之規定何者敘述錯誤?

  1. (1) 環保局得視噪音狀況劃定公告噪音管制區
  2. (2) 人民得向主管機關檢舉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情形
  3. (3) 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
  4. (4) 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皆可執行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官方答案

(4) 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皆可執行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解析

依噪音管制法,噪音之檢驗測定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為之,並非任何人拿一台校正合格的噪音計就能執行法定檢測;儀器校正合格只是基本條件之一,人員與機構資格同樣受規範。噪音管制區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實務上為環保局)視轄境噪音狀況劃定公告,人民也得檢舉使用中機動車輛的噪音妨害安寧。該法所稱噪音,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因此敘述錯誤者為第4款。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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