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地錨乙級 學科

第31題

地錨之鑽孔深度

題目

地錨之鑽孔深度

  1. (1) 應比設計深度短0.5〜1 公尺
  2. (2) 應比設計深度長0.5〜1 公尺
  3. (3) 應等於設計深度
  4. (4) 應等於0.9〜1.1 倍的設計長度以容納無法清除的鑽孔排渣

官方答案

(2) 應比設計深度長0.5〜1 公尺

解析

地錨鑽孔深度應比設計深度長0.5〜1公尺。因鑽孔底部會有排渣、岩屑或坍落土砂堆積,若只鑽至設計深度,錨碇段實際長度可能不足;預留超鑽長度可確保錨碇段完全位於設計地層。鑽孔太短或僅等於設計深度,均無法容納無法清除的排渣。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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