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印前製程─PC乙級 學科
第19題
若員工因執行業務在食品製造加工的過程中,聽從雇主指示而攙偽製造黑心食品,下列有 關該位員工法律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若員工因執行業務在食品製造加工的過程中,聽從雇主指示而攙偽製造黑心食品,下列有 關該位員工法律責任之敘述,何者正確?
- (1) 因製造黑心食品而有額外報酬,才需負刑事責任
- (2) 刑事責任僅及於雇主,員工不需負刑事責任
- (3) 為保工作而聽從指示,因情有可原可免刑事責任
- (4) 該名員工需負起刑事責任
官方答案
(4) 該名員工需負起刑事責任
解析
依《食品安全管理法》及刑法共同正犯相關規定,員工實際參與攙偽假冒、製造黑心食品之行為即構成犯罪,不因係聽從雇主指示或為保住工作而免除刑責;「服從上級命令」並非刑事免責事由,且員工對違法行為通常有認識。選項1至3均以有無報酬、是否僅雇主負責、情有可原等理由主張免責,均錯誤。該員工仍須負刑事責任,故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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