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網版製版印刷乙級 學科
第18題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 (1) 自然人基於保障其自身或居家權益之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而公布大樓或宿舍監視錄影器中涉及個人資料畫面之行為
- (2) 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活動目的,而將其個人照片或電話,於社群網站F A C E B O O K 分享予其他友人等利用行為
- (3)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 (4) 將家人或朋友的電話號碼抄寫整理成電話本或輸入至手機通訊錄
官方答案
(3)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於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若含姓名、聯絡方式等可識別資料,屬企業經營活動中的個資利用,應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自然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整理親友電話通訊錄、在社群分享個人照片等,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排除的個人或家庭活動範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