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
第1題
一、甲君之父母親年邁相繼病倒,均符合申請外籍看護工之資格條件,於是甲君以雇主 名義申請外籍看護 A 君照顧父親,另申請外籍看護 B 君照顧母親,惟近日父親往 生…
題目
一、甲君之父母親年邁相繼病倒,均符合申請外籍看護工之資格條件,於是甲君以雇主 名義申請外籍看護 A 君照顧父親,另申請外籍看護 B 君照顧母親,惟近日父親往 生,因 B 君曾有逾假遲歸之情形,且 A 君平日表現亦較 B 君為優,爰經家人討論 決定留下 A 君照顧母親,經詢問 A 君及 B 君均無異議。請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 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以 下簡稱外籍移工轉換準則)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君辦理 B 君轉換雇主,得透過哪一機構辦理?(2 分)或哪一種合意方式辦理? (2 分)另 B 君得否轉換為家庭幫傭?(2 分) (二)承上,如甲君後續依外籍移工轉換準則第 17 條第 1 項及第 4 項所定親屬關係, 辦理接續聘僱 A 君之相關程序 , 應向哪一機關提出申請?(2 分) 該申請期間 , 應 自事由發生日(父親往生)起多少日內提出?(2 分)
參考解答
- 1.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三方合意接續聘僱。3. 可以。題旨歸納;甲君:雇主;甲君之父:受照顧者,符合申請外籍看護工資格,後來往生;甲君之母:受照顧者,符合申請外籍看護工資格;A君:外籍看護,照顧甲君之父,表現較優,甲父往生後同意改照顧甲母;B君:外籍看護,照顧甲君之母,表現較差,甲父往生後同意結束此職務,轉換雇主;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 1. 勞動部。2. 事由發生日起六十日內。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