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
第5題
五、 甲君任職於臺北市C公司,上班時間遭受同事性騷擾,甲君向C公司反映,C公司 未採取立即有效之補救措施,致甲君遭受損害;另甲君的太太懷孕生產,甲君向C 公司申…
題目
五、 甲君任職於臺北市C公司,上班時間遭受同事性騷擾,甲君向C公司反映,C公司 未採取立即有效之補救措施,致甲君遭受損害;另甲君的太太懷孕生產,甲君向C 公司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C公司僅同意給甲君 3 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請問以下問 題: (一) 甲君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 , 幾年間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而消滅? (2 分) (二) 甲君知有性騷擾行為時起,逾幾年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而消滅?(2 分) (三) 甲君發現C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陪產檢及陪產假規定 , 得向哪個機關申 訴?(2 分)又該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幾日內展開調查?(2 分) (四) 承上,若甲君向勞動部提出申訴,勞動部應於收受申訴案件之日起幾日內移 送前項機關?(2 分)
參考解答
- (一)2 年。(二)10 年。(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 7 日內展開調查。(四)勞動部應於收受申訴案件之日起 7 日內移送地方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