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單一級 學科
第63題
安全閥應置釋放管,其開口部之位置,應置於距地面5 公尺或距槽頂2 公尺高度之任一較高 之位置以上者,係適用於
題目
安全閥應置釋放管,其開口部之位置,應置於距地面5 公尺或距槽頂2 公尺高度之任一較高 之位置以上者,係適用於
- (1) 毒性氣體高壓氣體特定設備
- (2) 惰性高壓氣體特定設備
- (3) 可燃性氣體儲槽
- (4) 熱交換及加熱設備
官方答案
(3) 可燃性氣體儲槽
解析
依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檢查技術規範第68條,安全閥釋放管開口位置「距地面5公尺或距槽頂2公尺較高者」之規定,專門適用於「可燃性氣體儲槽」。此設計為防止可燃性氣體洩漏至地面作業區形成爆炸性混合氣,或回流至槽頂引燃殘留氣體;毒性氣體另規定中和/吸收處理,惰性氣體則無此高度強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