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76題

依我國仲裁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我國仲裁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1) 仲裁協議中未約定仲裁人及其選定方法者,應由雙方當事人各選一仲裁人,再由雙方選定之仲裁人共推第三仲裁人為主任仲裁人
  2. (2) 仲裁人之判斷與法院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3. (3) 仲裁事件於仲裁判斷前不得為和解
  4. (4)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作成之仲裁判斷,經聲請法院裁定承認後得為執行名義

官方答案

(3) 仲裁事件於仲裁判斷前不得為和解

解析

依仲裁法規定,仲裁事件在仲裁判斷前得為和解,和解成立時由仲裁人作成和解書,故「不得為和解」的敘述錯誤。選項1所述為當事人未約定仲裁人及其選定方法時,各選一仲裁人再共推主任仲裁人的選定方式;選項2所述仲裁判斷於當事人間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亦屬正確;選項4所述外國仲裁判斷經聲請法院裁定承認後得為執行名義,同樣正確。本題問錯誤者,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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