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48題
契約若使用印定格式時,一般條款印定於契約書背面,而正面的基本條款則由買賣雙方議定 後填入,當基本條款與一般條款發生牴觸時,效力以何者為優先?
題目
契約若使用印定格式時,一般條款印定於契約書背面,而正面的基本條款則由買賣雙方議定 後填入,當基本條款與一般條款發生牴觸時,效力以何者為優先?
- (1) 以背面的一般條款最為優先
- (2) 兩者同等效力,無優先次序
- (3) 以契約書正面的基本條款最為優先
- (4) 以當時為買方或賣方市場而定
官方答案
(3) 以契約書正面的基本條款最為優先
解析
依民法第247條第2項「當事人以定型化契約訂定契約時,其個別約定之內容與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者,優先適用個別約定之規定。」契約正面基本條款屬雙方個別協商填寫之「個別約定」;背面一般條款屬預先印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兩者牴觸時,以正面基本條款優先。選項1錯誤;選項2忽略個別約定優先原則;選項4與法律規定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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