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80題

依我國仲裁法之規定,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題目

依我國仲裁法之規定,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1. (1) 仲裁事件,於仲裁判斷前,得為和解
  2. (2) 仲裁判斷之強制執行,原則上不須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
  3. (3)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作成之仲裁判斷經聲請法院裁定承認後,得為執行名義
  4. (4) 仲裁係以公開之方式進行

官方答案

(2) 仲裁判斷之強制執行,原則上不須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4) 仲裁係以公開之方式進行

解析

依仲裁法第25條,仲裁判斷須聲請法院裁定執行後,始得為強制執行名義,故選項2「不須先聲請法院為執行裁定」錯誤。仲裁法第17條規定仲裁不公開,選項4「以公開方式進行」錯誤。選項1依仲裁法第21條,仲裁事件於仲裁判斷前得為和解,正確。選項3依仲裁法第49條,外國仲裁判斷經法院裁定承認後得為執行名義,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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