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2題
根據C I S G 之規定,進口商於提貨後,發現外包裝與買賣契約之約定稍有出入但並未造成 嚴重後果,該進口商不得向出口商
題目
根據C I S G 之規定,進口商於提貨後,發現外包裝與買賣契約之約定稍有出入但並未造成 嚴重後果,該進口商不得向出口商
- (1) 請求賠償
- (2) 取消買賣契約
- (3) 要求替換包裝
- (4) 要求折價解決
官方答案
(2) 取消買賣契約
解析
依 CISG 第35條及第49條,買方僅能在不符合程度構成根本違約時才得解除契約。題目說明外包裝「稍有出入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屬輕微不符合,不構成根本違約,故買方不得取消契約(解除契約)。但買方仍得請求賠償損失(第45條)、要求替換包裝(屬補救履行/交付替代品範疇,第46條)、或要求減價(第50條)。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