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27題

根據C I S G,要約未生效之前,要約人得撤回其要約,但條件為

題目

根據C I S G,要約未生效之前,要約人得撤回其要約,但條件為

  1. (1) 有記載承諾期間者
  2. (2) 要約有效期屆滿
  3. (3) 提出反要約
  4. (4) 撤回要約之通知比要約早( 或同時) 到達

官方答案

(4) 撤回要約之通知比要約早( 或同時) 到達

解析

依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契約公約(CISG)第15條規定,要約於其通知「到達」受要約人時始生效力。在要約尚未生效之前,要約人得撤回要約,但撤回之通知必須於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同時」到達,方為有效,故選項4正確。若要約已生效,則適用撤銷規定(第16條)而非撤回。選項1(記載承諾期間)、選項2(有效期屆滿)、選項3(提出反要約)均屬要約生效後之情形,並非撤回之前提,故皆非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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