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63題

下列哪些案件,開狀銀行原則上不予承作擔保提貨?

題目

下列哪些案件,開狀銀行原則上不予承作擔保提貨?

  1. (1) 未核定開狀額度之全額結匯開狀案件
  2. (2) 航程近的進口開狀案件
  3. (3) 信用狀要求一份正本提單直接寄給開狀申請人的案件
  4. (4) 提單影本之受貨人非開狀銀行的案件

官方答案

(1) 未核定開狀額度之全額結匯開狀案件、(3) 信用狀要求一份正本提單直接寄給開狀申請人的案件、(4) 提單影本之受貨人非開狀銀行的案件

解析

擔保提貨係貨物比提單先到時,由開狀銀行出具保證書向船公司換發小提單提貨。未核定開狀額度的全額結匯案件,銀行與申請人無授信往來,原則上不予承作;信用狀要求一份正本提單直接寄交申請人者,銀行無法控管貨權;提單影本受貨人非開狀銀行者,銀行欠缺貨物擔保,均不予承作。航程近的案件正是最常需辦理擔保提貨者,銀行仍會承作。故選1、3、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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