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47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4) 查詢或請求閱覽
官方答案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資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權利包含: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本人」資料。選項3「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非當事人權利,僅得針對自身資料行使刪除權。選項1、2、4均為法定權利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