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47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2.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3.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4. (4) 查詢或請求閱覽

官方答案

(3)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資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權利包含: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本人」資料。選項3「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非當事人權利,僅得針對自身資料行使刪除權。選項1、2、4均為法定權利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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