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3題

根據關稅法之規定有關實施事後稽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根據關稅法之規定有關實施事後稽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1) 依事後稽核結果,如有應退、應補 稅款者,應自貨物放行之翌日起三年內為之
  2. (2) 海關執行事後稽核工作,得請求相關機關及機構提供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之資料及其他文件
  3. (3) 海關實施事後稽核之範圍、所需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國貿局定之
  4. (4) 海關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六個月內通知實施事後稽核者,得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二年內,對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其關係人實施之

官方答案

(3) 海關實施事後稽核之範圍、所需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國貿局定之

解析

事後稽核制度規定於關稅法:海關得於貨物放行翌日起六個月內通知實施,並於放行翌日起二年內對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其關係人查核;查核結果如有應退、應補稅款,應自放行翌日起三年內為之。相關範圍、所需文件及應遵行事項之辦法,訂定機關為財政部,而非國貿局(國際貿易署),故第3項敘述錯誤,其餘三項均符合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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