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61題

有關航空運送單據之敘述,下列哪些正確?

題目

有關航空運送單據之敘述,下列哪些正確?

  1. (1) 航空運送單據必須表明貨物已裝運
  2. (2) 縱使信用狀要求提示全套航空運送單據,提示一份 Orig inal for the Shipper 即符合規定
  3. (3) 信用狀要求航空運送單據以to order of applican t 形式簽發,可以接受所提示之單據顯示為consigned to applicant
  4. (4) 航空運送單據並無提單所具備之物權證書功能

官方答案

(2) 縱使信用狀要求提示全套航空運送單據,提示一份 Orig inal for the Shipper 即符合規定、(3) 信用狀要求航空運送單據以to order of applican t 形式簽發,可以接受所提示之單據顯示為consigned to applicant、(4) 航空運送單據並無提單所具備之物權證書功能

解析

依UCP600第23條,航空運送單據須表明貨物已被接受運送(accepted for carriage),並非表明「已裝運」,故選項1不正確。航空運送單據通常簽發多份正本,分別交託運人、收貨人與運送人;信用狀要求全套時,依ISBP僅提示「Original for the Shipper」即可,選項2正確。信用狀要求以to order of applicant形式簽發時,單據顯示consigned to applicant可以接受,選項3正確。航空運送單據只是運送契約與貨物收據,不具備提單的物權證書功能,亦不可流通轉讓,選項4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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