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58題

有關信用狀修改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信用狀修改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1) 倘某一條款之修改涉及其他項目時,應同時修改
  2. (2) 在自由讓購信用狀下,修改書應經押匯銀行通知
  3. (3) 倘修改信用狀之金額超過授信額度,則須先申請授信條件變更,經核准後,始得修改信用狀
  4. (4) 受益人對同一修改書部分接受,將視其為對該修改書拒絕之知會

官方答案

(2) 在自由讓購信用狀下,修改書應經押匯銀行通知

解析

信用狀修改應由開狀行通知受益人;自由讓購信用狀並無指定押匯銀行,修改書並非『應經押匯銀行通知』,故此敘述錯誤。其餘選項符合 UCP 修改規定及銀行授信實務:涉及其他項目須同時修改、金額超授信額度須先申請變更、部分接受視為拒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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