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26題
甲公司的採購經理向乙公司發出採購10 台跑步機的要約,乙公司於7 月5 日以e-mail 方式通知 承諾,甲公司業務員於7 月6 日看到此mail,但經理於7…
題目
甲公司的採購經理向乙公司發出採購10 台跑步機的要約,乙公司於7 月5 日以e-mail 方式通知 承諾,甲公司業務員於7 月6 日看到此mail,但經理於7 月8 日才獲知此事,並於7 月9 日回覆 乙公司收到承諾,請問該承諾的生效時間為何?
- (1) 7 月6 日
- (2) 7 月8 日
- (3) 7 月9 日
- (4) 7 月5 日
官方答案
(4) 7 月5 日
解析
依民法第 159 條第 1 項(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以對話方式為要約者,要約人當場未受承諾,其要約失其效力;非對話方式,承諾以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本題為 e-mail 承諾,屬非對話方式,於 7 月 5 日發出,到達甲公司伺服器即視為到達要約人,承諾於 7 月 5 日生效。業務員看到或經理獲知時間不影響承諾生效時間。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