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54題

下列何者非民法規定使要約失效之情況?

題目

下列何者非民法規定使要約失效之情況?

  1. (1) 對話方式之要約,非立即承諾
  2. (2) 規定多種數量與價格條件
  3. (3) 非對話方式之要約,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諾之到達時期內,相對人不為承諾時,其要約失其拘束力
  4. (4) 要約經拒絕者

官方答案

(2) 規定多種數量與價格條件

解析

答案是2。民法第155條規定要約經拒絕者失其拘束力;第156條規定對話要約非立即承諾者失其拘束力;第157條規定非對話要約於通常可期待承諾到達之時期內未經承諾者,失其拘束力。選項2所稱規定多種數量與價格條件,僅屬要約內容是否明確或可能為要約引誘之問題,並非民法列舉之要約失效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