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49題
根據民法第365 條規定,買方於收到貨品時發現有瑕疵,應於多少日內向賣方請求解約或賠償?
題目
根據民法第365 條規定,買方於收到貨品時發現有瑕疵,應於多少日內向賣方請求解約或賠償?
- (1) 半年
- (2) 三個月
- (3) 一個月
- (4) 一年
官方答案
(1) 半年
解析
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取得之解除權或減少價金請求權,須於依第356條通知賣方後六個月內行使,逾期即消滅;另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者亦同樣消滅。本題問收到貨品發現瑕疵後向賣方請求之期間,即通知後六個月,故選半年。三個月、一個月均非法定除斥期間,一年亦與條文所定六個月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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