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2題

依URC522 及我國票據法之規定,有關拒絕證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URC522 及我國票據法之規定,有關拒絕證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1) 進口商拒付時,代收銀行將被拒付之文件或匯票寄回時,有權向託收銀行收回與該筆託收有關的費用
  2. (2) 託收指示書上如無「未獲付款時,須作成拒絕證書」指示者,與託收有關的銀行並無義務作成拒絕證書
  3. (3) 拒絕 證書應在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作成之
  4. (4) 進口商拒付時,代收銀行依託收指示書之指示,應向託收銀行所在地法院申請作成拒絕證書

官方答案

(4) 進口商拒付時,代收銀行依託收指示書之指示,應向託收銀行所在地法院申請作成拒絕證書

解析

依URC522第19條與我國票據法第149條,拒絕證書由公證人或法院作成,非向法院「申請」作成。代收銀行應於拒付後委託公證人或依當地法定程序作成拒絕證書。選項1正確:代收銀行得收取相關費用。選項2正確:無指示無義務作成。選項3正確:應在拒付日或其後五日內作成(票據法第149條)。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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