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65題

買賣契約中有關「裝運條件」之敘述,下列哪些錯誤?

題目

買賣契約中有關「裝運條件」之敘述,下列哪些錯誤?

  1. (1) 依UCP600 之規定,使用prompt、imm ediately、as soon as possible 等類似語時,銀行將視為無記載而不予理會
  2. (2) 契約中一定要明列出 「分批裝運」與「轉運」條款
  3. (3) 依UCP600 之規定,信用狀條款中若未明確註明是否允許「分批裝運」與「轉運」時,則應視為允許
  4. (4) 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為買方發給賣方之通知,主要作用是提醒賣方準時裝運

官方答案

(2) 契約中一定要明列出 「分批裝運」與「轉運」條款、(4) 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為買方發給賣方之通知,主要作用是提醒賣方準時裝運

解析

本題選錯誤敘述2、4。2錯誤:買賣契約並無強制須明列「分批裝運」與「轉運」條款,未約定時依慣例或UCP600處理。4錯誤: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係由「賣方」於裝運後發給買方或其代理人、保險人,告知裝運細節,而非買方發給賣方。1正確:UCP600第3條規定prompt、immediately等類似詞視為無記載。3正確:UCP600第31條未禁止即視為允許分批裝運與轉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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