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65題
買賣契約中有關「裝運條件」之敘述,下列哪些錯誤?
題目
買賣契約中有關「裝運條件」之敘述,下列哪些錯誤?
- (1) 依UCP600 之規定,使用prompt、imm ediately、as soon as possible 等類似語時,銀行將視為無記載而不予理會
- (2) 契約中一定要明列出 「分批裝運」與「轉運」條款
- (3) 依UCP600 之規定,信用狀條款中若未明確註明是否允許「分批裝運」與「轉運」時,則應視為允許
- (4) 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為買方發給賣方之通知,主要作用是提醒賣方準時裝運
官方答案
(2) 契約中一定要明列出 「分批裝運」與「轉運」條款、(4) 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為買方發給賣方之通知,主要作用是提醒賣方準時裝運
解析
本題選錯誤敘述2、4。2錯誤:買賣契約並無強制須明列「分批裝運」與「轉運」條款,未約定時依慣例或UCP600處理。4錯誤: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係由「賣方」於裝運後發給買方或其代理人、保險人,告知裝運細節,而非買方發給賣方。1正確:UCP600第3條規定prompt、immediately等類似詞視為無記載。3正確:UCP600第31條未禁止即視為允許分批裝運與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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