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11題

飼主遛狗時,其狗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時,下列何者應優先負清除責任?

題目

飼主遛狗時,其狗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時,下列何者應優先負清除責任?

  1. (1) 清潔隊
  2. (2) 警察
  3. (3) 土地所有權人
  4. (4) 主人

官方答案

(4) 主人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6款規定,於他人土地或公共場所不得有污染環境之情事,且各地方自治條例(如臺北市、新北市等防治動物排泄物污染管理規定)明定,畜犬在道路或公共場所便溺者,飼主或管理人應即清除。本題狗於公共場所便溺,清除責任之第一順位為飼主(主人),而非清潔隊、警察或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僅就自有土地負清潔維護之一般責任,並不因他人犬隻便溺而負優先清除義務;清潔隊與警察係協助取締或環境清潔,非法定清除義務人。故答案為主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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